【学校】合肥工业大学创新人才培养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7-02-08    发布人:解光军   
合肥工业大学创新人才培养实施方案 

       为探索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新模式和新途径,充分发挥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示范和引领作用,带动全校本科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和创新创业教育的发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立德树人、能力导向、创新创业”三位一体教学体系的精神,特制订《合肥工业大学创新人才培养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秉承我校“厚德、笃学、崇实、尚新”的校训和“工程基础厚、工作作风实、创业能力强”的人才培养特色,贯彻“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创新为魂,实践为根,理论奠基,能力导向,全面发展”的人才培养理念,本着“夯实基础,注重个性,强化能力,突出创新创业”以及“课内与课外、学校与企业、实践与创新、科学与人文相结合”的原则;以优势学科为依托,整合配置学校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实行优才优育、灵活多样的培养机制和研究型、个性化教学模式,培养拔尖创新人才。
       二、培养目
       培养信念执着、人格健全、基础宽厚、个性突出、视野开阔、素质全面,具有较强实践能力、创新创业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拔尖创新人才,特别是具备潜质的学术精英人才和行业领军人才。
       三、培养方式
       1. 实施小班教学。单独开设创新人才培养实验班(以下简称“创新实验班”),每个班规模控制在30人左右,单独制定培养方案,实行因材施教、优才优育和特殊培养。
       2. 实施“通识教育+跨学科培养”模式。对创新实验班一、二年级学生加强通识课程和基础课程教育,三、四年级学生强化跨学科教育、实践能力和创新创业教育。
       3. 实行学业导师制。尊重学生的个性特长和差异性,在学业导师的指导下实行个性化培养。创新实验班学生入学后通过双向选择确定学业导师,学业导师为学生在课程选择、实践创新训练、创新创业教育、个人学业规划等方面提供个性化指导和帮助,学生可提前进入学业导师的科研实验室参与科研项目。
       4. 实行政策倾斜
       (1)创新实验班的学生优先享有申报国家、省、校级大学生创新实验项目和创新训练项目,申请到国内外高水平大学、企业进行短期实习、参赛和访学,优先推荐参加各级各类学科竞赛的资格。学校优先遴选资助创新实验班学生开展国际学术和文化交流活动。
       (2)创新实验班学生享有学校单独规定的奖学金比例,包括综合奖学金、专项奖学金以及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奖项,奖励人数比例分别另行发布。
       (3)对创新实验班学生给予免试推荐研究生政策倾斜。创新实验班学生在符合学校当年免试推荐硕士研究生要求的基本条件下,免试推荐研究生实际指标比例不低于学校平均比例数的两倍。取得免试研究生资格的学生,如果在后续的专业学习阶段出现了补考科目,则取消其资格。
       四、选拔与录取办法
       1.创新实验班的招生采用自主招生个性化选拔、高考录取分数择优选拔、新生入学二次选拔和通过招生直接选拔等多种渠道遴选。
       2.创新实验班每年的招生计划、专业、类别由学校根据当年情况确定,由教务部招生办公室发布。
       3.创新实验班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
       五、管理职责
       1.创新实验班的招生选拔工作由教务部招生办公室负责。
       2. 创新实验班学生入学后单独编班,学生学籍管理和学业管理由教务部学生注册中心和学生所在学院共同负责。具体日常管理工作由学生所在学院负责。
       3. 承办创新实验班的学院需要具备相关的培养条件,并制定详细的创新人才培养实施细则报教务部审批。所在学院要成立由学院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创新实验班工作小组,负责实施对创新实验班建设的指导、实施、协调与管理。创新实验班辅导员、班主任和学业导师的配备以及党团组织建设均由各学院负责,每个创新实验班需配备一位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作为班主任。学院遴选优质教师资源为创新实验班学生授课并担任实验班学生的学业导师。
       4.创新实验班的创新人才培养方案及实施细则由各学院负责单独制定并报教务部教学办公室审批。
       5.创新实验班的评奖评优工作由学工部负责指导开展。
       六、其他
       本方案自2017级入学学生开始实行,由教务部负责解释。《合肥工业大学“创新型人才培养计划”实施方案》(合工大政发〔2010〕93号)等原有相关规定自行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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