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电子学院2024年度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方案
发布时间:2024-11-29    发布人:杨武   


按照《合肥工业大学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开展2024年度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考核对象

12023级全体博士研究生(含硕博连读研究生);

2.  因各种原因未按时参加中期考核的其他年级博士研究生。

二、考核时间、地点:

时间:202518日(周三)9:00~17:00

地点:翡翠科教楼A1821(智慧教室)

三、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小组成员

解光军、许高斌、黄正峰、罗林保、黄文、尹勇生、桑磊。

四、考核要求

1.符合下列条件的博士研究生,方可进入中期考核环节:

1)品行端正,无违纪违法行为;

2)完成了培养计划设定的培养内容。

2.博士研究生需提交《合肥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表》,中期考核结果分为通过、延期考核和不通过。考核结束后学院将考核结果排序报研究生培养办公室备案,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系统中期考核相关流程审核。

五、考核结果处理

1. 第一次中期考核不合格的博士研究生,半年后可申请一次重新考核;经重新考核仍不合格的博士研究生应在最长学习年限内采用延期毕业、转为硕士研究生毕业或退学等方式进行处理。

2. 博士研究生因出国、休学等原因无法如期参加当年考核的,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导师同意、学院审核通过后,可延期考核。


研究生培养处链接:https://pyb.hfut.edu.cn/info/1006/1986.htm


附件1-合肥工业大学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办法.pdf

附件2-合肥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表.doc




0551-62919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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